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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76,证券简称:ST华铁(维权))又有新进展,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广东证监局已对ST华铁作出处罚预告,这对后续股民索赔是利好消息。(厉健律师专栏)

  2024年2月8日,ST华铁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东证监局查明:华铁股份、宣瑞国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如下: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ST华铁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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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近期,广东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摩登大道的上诉,维持广州中院作出的一审投资者胜诉的判决,至此,摩登大道(002656)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终审胜诉判决,同时涉及该案的三日一价也已经落定。

  许峰律师团队此前代理的摩登大道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收到广州中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此前2022年1月18日晚,摩登大道(002656)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摩登大道等违法的事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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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21日,多伦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多伦科技,代码:603528)发布《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查明,多伦科技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3年3月31日、8月21日、9月7日,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答复投 资者称“公司作为华为昇腾AI产业链的重要合作伙伴之一”。2023年11月15日、16日、17日晚间,公司在披露的《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中亦提及“公司作为华为昇腾AI产业链的重要合作伙伴之一”,并作了进一步情况说明。经查,公司作出“华为昇腾AI产业链重 要合作伙伴之一”的表述没有充分依据,夸大了合作关系,对投资者判断公司在华为昇腾相关产业链中的地位具有一定误导性。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依据不充分、内容不准确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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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备受关注的旋极信息(维权)投资者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江涛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传来捷报。据公开信息显示,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陈江涛赔偿两位投资者部分损失。(厉健律师专栏)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该案索赔时效尚未届满,受损股民仍可依法索赔。

  案情回溯,2021年11月2日,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旋极信息,代码:300324)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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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ST澄星(维权)(澄星股份)股票索赔案倒计时!律师提示索赔条件,投资者抓紧起诉。(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2年9月15日,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澄星、澄星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澄星集团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7号)。

  经查明,澄星股份、澄星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关联交易未信息披露;2、未按规定披露相关诉讼、仲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认为,澄星股份未及时披露澄星集团对澄星股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关联交易和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澄星股份、澄星集团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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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11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天沃科技(002564)投资者索赔案再提交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近期律师已收到传票,部分此前立案的案件将于2024年1月25日在苏州中院开庭审理。(许峰律师专栏)

  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天沃科技(002564)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获得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律师团队还在继续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3年12月28日,天沃科技(002564)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9号),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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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国华网安(维权)股票索赔案一审胜诉,律师提示最新索赔条件。(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2年11月15日,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华网安)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2022年4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经查,你公司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未审慎确认收入并考虑子公司商誉减值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国华网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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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ST弘高(弘高股份)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3年12月18日,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弘高、弘高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23号”。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ST弘高维权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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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30日,荣联科技(维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荣联科技,代码:002642 )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据处罚决定书,荣联科技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公告显示,北京证监局查明,荣联科技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2016年至2018年,荣联科技部分已确认收入的订单中包含的发出商品未及时结转成本,部分已发出并实际使用的属于库存商品的维修备件未及时结转成本,导致荣联科技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减成本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并分别虚增利润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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